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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4-15 07:46:53 |   作者: 产品展示

产品描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8,729,34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以工模具设计、研制和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航空零部件生产为主业。基本的产品是工装模具及汽车零部件、航空零部件,工装模具目前主要是汽车模具。

  工装模具及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由母公司及子公司集成瑞鹄、集成吉文研制生产。公司具备汽车整车模具开发与匹配协调能力,承继并转化应用先进的航空制造技术,在国内汽车模具制造领域居领头羊。工装模具为定制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 的生产模式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投标方式获得订单,按客户真正的需求组织生产,经客户现场对模具的各项指标进行预验收后发货,模具在到达客户现场安装调试并实现批量生产零件后,客户对模具进行最终验收。子公司集成瑞鹄是奇瑞汽车的零部件总成战略供应商之一,主要承接奇瑞汽车的汽车车身零部件订单,按照每个客户需求签订销售合同并供货。子公司集成吉文混改后,汽车零部件业务除原有成都龙泉汽车城客户外,新开发了沃尔沃、路特斯、极星等新客户,销售区域已由成都地区扩展到全国范围,同时新筹建的HFQ产线已实现路特斯和国轩高科两个项目产品量产。集成吉文在与客户达成采购意向后,签订框架协议,每月按照每个客户下达订单需求,组织相应的零部件产品生产和交付。

  航空零部件业务:主要由母公司承制。公司该项业务目前主要是承接航空零部件的数控加工,同时承接少量航空钣金件产品生产制造。2022年公司新取得航空部件装配业务资质后,2023年实现首项任务交付。公司与国内飞机制造主机厂形成了长期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该业务为“来料加工”模式,自身不涉及采购大宗原材料,并按客户订单要求进行生产交付。2023年,公司新都航空产业园项目按专项计划全部实现投产,为扩大航空零部件业务规模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部装生产能力已初步形成,未来将从交付零件向交付部件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带动公司航空业务正向增长发展。2023 年,因重要客户释放需求减少,导致订单较预期大幅度减少、延后,该项业务收入出现下滑。

  汽车产业:全世界汽车产业正进入全面轻量化、电气化和智能化的转型升级新阶段,国内汽车行业的头部效应愈加明显。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首次突破3,000万辆,分别完成3,016万辆和3,009万辆,同比增长11.6%和12%,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4年中国汽车销量预计同比增长3.3%,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有望达到1,150万辆,同比增长22.3%。同时,消费升级趋势持续,新势力带动高端品牌扩容,高端品牌和车型的销量占比将持续提升。面对行业态势, 2024年汽车模具市场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汽车模具行业总体产能过剩导致市场激烈竞争的总体态势仍将继续,客户对模具生产周期、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也会有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我国汽车总体形势稳步增长,汽车模具在高端车型、新能源及国外等细分市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公司作为中国汽车覆盖件模具重点骨干企业,建有成都市汽车车身工程技术中心,拥有众多冲压行业专业技能人才,冲压成型经验积累丰富,具备整车模具开发与匹配协调能力,承继并转化应用先进的航空制造技术,在汽车模具制造领域居领先地位。

  公司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集成瑞鹄和集成吉文开展。集成瑞鹄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主要为奇瑞汽车各系列车型配套服务,是奇瑞汽车车身零部件核心战略供应商之一,合作伙伴关系较为稳固。集成吉文混改后开发了沃尔沃、路特斯等新客户,新签订单大幅增长。

  航空产业: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的军费达到1.55万亿元,同比增长7.2%,2024年军费预计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3%以上。同时,航空零部件制造向规模化、系列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主机厂由以工序外协为主向部组件采购方向发展。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相关统计预测:2024年我国航空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719亿元。

  2023年,公司成功进入核心客户部装供应商名录,正式承接装配订单,获得西飞军机供应商资质。目前航品业务已由单一客户拓展为多客户,持续承接成飞公司、成飞民机、中航复材、西飞等客户订单,新客户订单量逐步增长。公司将逐步扩大航空零部件业务的现有优势,坚定做强做优做大航空零部件业务。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依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依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936,467.15元(含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详见巨潮资讯网()。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除以上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经营情况及面临的风险等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15至2024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公司会议室。

  1、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陈斌波先生、王存斌先生和叶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另外的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做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做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能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0”,投票简称为“成飞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附件2: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做投票。

  2、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投票栏填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3、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5、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发出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9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